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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洛明,昨天的标语都写好了吗?写好就送到活动室去。”
“哦,知道了。”
洛宁飘在空中,看着眼前这个跑来跑去的少年,洛明,孤儿,三岁的时候被声色坊的洛先生领养,现在寄养在一位杂货店老板家里,那是个货真价实的杂货店,整整三层楼,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卖。杂货店旁边也是杂货店老板家的,一楼是花店,二楼是古董店,三楼就是住的地方。
说起杂货店老板——鬼叔,他人很怪,半边脸上全是吓人的伤疤,惜字如金,面无表情……有同学悄悄问洛明,你叔叔笑过吗?洛宁一嘿嘿,反正我从没见他笑过。他生气的时候,只要瞪你一眼,一般人都就被吓晕了,根本就不需要别的表情……
三家店里一共有两个伙计。
一个陶子姐,长得很漂亮,声音也甜,最让人佩服的是她的心算。哦对了,她是店里管账的,却从来不记账,店里大大小小的收支只要问问她,她张嘴就能告诉你,而且毫厘不差!神奇吧?还有阿木,他是个园丁,不管什么样的枯木,只要到他手里,没几天,他就能使其枯木逢春再发新芽。他还是个木匠,属于心灵手巧的那种骨灰级的人物。有一回,我亲眼看他刷刷刷十分钟不到打好了一条长凳,这当然不算什么,只是那条长凳上没有半颗钉子,连点木胶都没用,真是鲁班再……呃,就当他得了鲁班真传好了。
“洛明,你来了?”
“快进来,我们正在商量,能不能晚上借用下你们家店铺呢。”
洛明的学校是那个时代少有的西式学校,也是占了养父的光,洛明在学校里倒也算勤勉,但他似乎更热衷于各种运动。
嗯,就是洛宁历史课本里那些革命青年。
他念的这所中学是所有名的教会学校,它之所以出名,是几乎所有L城出的怪才都是从这所A中毕业的。包括这里的老师,他们国文老师性马,就是有名个新政府请都请不动的当世文豪。
“老师,你找我。”
“嗯,你病好了?”
呃?……我病过吗?我怎么不记得……
“问你话呢发什么呆呀?”
“啊,好……好了……”
“啪。”“这是你落下的课程讲义,赶紧抄完了还给我。”
“谢谢老师。”
“行了行了,小小年纪整天病怏怏的……没事多跑两圈好不啦?”
正如洛宁所看到的,马老师对洛明还是很照顾的。谁叫他被鬼叔调教出一手漂亮丹青,大字写得也还算争气,马老是个老派人,尤爱这些老派头。但其实,洛明最好的功课,是工科,尤其物理化学,真真变化莫测,妙不可言。他自己曾手装一个无线电送给洛云,洛云还喜不自胜,哪知,竞是私拆了人家校站的。真真让我哭笑不得。
成绩虽不是太过出类拔萃却还说得过去,加之长相不差,那个男女刚刚开放交往的年代里,洛明同学,也算校草级人物啦。
“……我就是不记得自己到底什么时候病过……”
洛宁跟在洛明身后,看着他喃喃自语,心里猜测自己跟这个少年到底什么关系。
陶若仙告诉洛明他有间歇性失忆症,他经常一觉醒来惊讶得发现时间自动往前跳了好几天。
比如上次,他带着一只猫回家,为它包扎对它百般体贴,可是一觉醒来,什么猫?他忘得干干净净!
再比如上次,明明星期一刚开完青年会(就是现在的学生会),第二天一觉醒来,竟然已经是周末了……为什么我对星期二三四五全无印象?
还有这次,马先生说他生病……他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!“我觉得自己壮得像头牦牛~可他说我病怏怏的~这是为么?”
为么?!洛宁叹口气,如果她猜得没错,如果这个人真的是她洛家先祖,那她脑子不好使的毛病,也算是找到根儿了... -->>
“洛明,昨天的标语都写好了吗?写好就送到活动室去。”
“哦,知道了。”
洛宁飘在空中,看着眼前这个跑来跑去的少年,洛明,孤儿,三岁的时候被声色坊的洛先生领养,现在寄养在一位杂货店老板家里,那是个货真价实的杂货店,整整三层楼,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卖。杂货店旁边也是杂货店老板家的,一楼是花店,二楼是古董店,三楼就是住的地方。
说起杂货店老板——鬼叔,他人很怪,半边脸上全是吓人的伤疤,惜字如金,面无表情……有同学悄悄问洛明,你叔叔笑过吗?洛宁一嘿嘿,反正我从没见他笑过。他生气的时候,只要瞪你一眼,一般人都就被吓晕了,根本就不需要别的表情……
三家店里一共有两个伙计。
一个陶子姐,长得很漂亮,声音也甜,最让人佩服的是她的心算。哦对了,她是店里管账的,却从来不记账,店里大大小小的收支只要问问她,她张嘴就能告诉你,而且毫厘不差!神奇吧?还有阿木,他是个园丁,不管什么样的枯木,只要到他手里,没几天,他就能使其枯木逢春再发新芽。他还是个木匠,属于心灵手巧的那种骨灰级的人物。有一回,我亲眼看他刷刷刷十分钟不到打好了一条长凳,这当然不算什么,只是那条长凳上没有半颗钉子,连点木胶都没用,真是鲁班再……呃,就当他得了鲁班真传好了。
“洛明,你来了?”
“快进来,我们正在商量,能不能晚上借用下你们家店铺呢。”
洛明的学校是那个时代少有的西式学校,也是占了养父的光,洛明在学校里倒也算勤勉,但他似乎更热衷于各种运动。
嗯,就是洛宁历史课本里那些革命青年。
他念的这所中学是所有名的教会学校,它之所以出名,是几乎所有L城出的怪才都是从这所A中毕业的。包括这里的老师,他们国文老师性马,就是有名个新政府请都请不动的当世文豪。
“老师,你找我。”
“嗯,你病好了?”
呃?……我病过吗?我怎么不记得……
“问你话呢发什么呆呀?”
“啊,好……好了……”
“啪。”“这是你落下的课程讲义,赶紧抄完了还给我。”
“谢谢老师。”
“行了行了,小小年纪整天病怏怏的……没事多跑两圈好不啦?”
正如洛宁所看到的,马老师对洛明还是很照顾的。谁叫他被鬼叔调教出一手漂亮丹青,大字写得也还算争气,马老是个老派人,尤爱这些老派头。但其实,洛明最好的功课,是工科,尤其物理化学,真真变化莫测,妙不可言。他自己曾手装一个无线电送给洛云,洛云还喜不自胜,哪知,竞是私拆了人家校站的。真真让我哭笑不得。
成绩虽不是太过出类拔萃却还说得过去,加之长相不差,那个男女刚刚开放交往的年代里,洛明同学,也算校草级人物啦。
“……我就是不记得自己到底什么时候病过……”
洛宁跟在洛明身后,看着他喃喃自语,心里猜测自己跟这个少年到底什么关系。
陶若仙告诉洛明他有间歇性失忆症,他经常一觉醒来惊讶得发现时间自动往前跳了好几天。
比如上次,他带着一只猫回家,为它包扎对它百般体贴,可是一觉醒来,什么猫?他忘得干干净净!
再比如上次,明明星期一刚开完青年会(就是现在的学生会),第二天一觉醒来,竟然已经是周末了……为什么我对星期二三四五全无印象?
还有这次,马先生说他生病……他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!“我觉得自己壮得像头牦牛~可他说我病怏怏的~这是为么?”
为么?!洛宁叹口气,如果她猜得没错,如果这个人真的是她洛家先祖,那她脑子不好使的毛病,也算是找到根儿了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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