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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这个时候的周昊,正优哉游哉的走在大街上,暖洋洋的太阳光照在身上,让他感到舒服极了。之所以要用这种遮遮掩掩方式,把弗拉斯要收拾戈登的消息传出去,说到底还是因为周昊实在太了解这些人的性格了。
在跟蝙蝠侠合作之前,戈登是一个固执的老头,对违反原则和正义的事情非常厌恶,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哥谭腐朽堕落的环境中洁身自好。但如果自己冒冒失失跑到戈登面前,大咧咧的说洛布和弗拉斯要合谋整他,那么有很大可能性,是被戈登拉倒局长办公室对质,搞得所有人下不来台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,周昊于是不得不出此下策。
此外更重要的是,自己刚从火车下来,所有的行踪就处于洛布监视的状态,若是再不提个心眼,贸然跟戈登见面,怕是分分钟又惹出洛布的猜疑,花那么多钱反而前功尽弃,因此周昊只能利用记忆中对剧情的了解,选择在这个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,跟戈登来了第一次‘亲密’接触。
虽然这种做法不能第一时间让戈登知道自己是谁,但感情投资不同一般,保持一定的神秘感会使得对方更加记忆犹新,到了合适的时候,带来的好处远比一开始就暴露身份要强。
想到这里,周昊无奈的摇了摇头,顺手给自己点了颗烟,今天一大早开始就忙着勾心斗角耍心眼,一刻都没有停过,真是醉了。
此时已经差不多早上十一点了,哥谭各个街区已经焕发了生机,不辞辛苦的人们用一个个摊位将街道的空隙占满,开始属于哥谭底层穷人们一天的生计。
说实在的,周昊蛮喜欢这种地方,卖假冒药品的墨西哥老头,撅着大屁股给人占卜的黑人师奶,笑容满面推销廉价衣服的同胞,还是小吃摊边油汗琳琳做烤肉的红脖子鬼佬.....各种不同的人夹杂着嬉笑怒骂的市井口音,传入周昊的耳朵里,让他越发清晰的感到自己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,而不是漫画中那薄薄的几页纸片里。
“哎,这个点回去阿卡姆区吃饭怕是要到中午了”周昊看了看天色,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到:“希望这里能找到些正常的亚洲食物....”
之所以这样说,是因为周昊这家伙实在被美国食物搞怕了。一开始也学着其他人那样麦当劳汉堡王点来做主食,可连续三天都是吃这些油炸食品后,周昊只觉得口角起泡,喉咙发炎,看到炸鸡薯条就反胃,实在吃到怕了。
而其他一些食物更是成了他眼里的黑暗料理,比如原本小资用来装小清新的奥利奥饼干,在美帝手里居然简单粗暴的丢入油锅,做成了油炸奥利奥,天知道过几天会不会见到同样被油炸的士力架?再比如一碗普普通通的蛋花汤,美版里加入了大量玉米淀粉,喝起来更加粘稠,味道也变得颇为诡异。而鞑靼牛排则直接是生肉配上可以把人呛死的肉桂,打上个生鸡蛋服用,差点没把周昊看吐了。
幸好阿卡姆区唐人街里有大量中餐馆,这才让周昊没有被饿死。
但眼下挤电车回去的话,正好是午间的高峰期,差不多一点才能到目的地,怕是又要错过中午的饭点。想到这里周昊决定先在这里随便吃点什么对付一下。
经过一番七绕八拐之后,周昊终于在一条非常不起眼的僻静小巷里,找到了家卖泰国菜的小摊。
“一份鸡肉饭,多加鸡排”
周昊找了个位置坐下,朝正在切肉的老板说道。
所谓鸡肉饭,也叫鸡油饭或者文昌鸡饭,最早起源于海南。20世纪初期,随着移民潮,这个菜式传至东南亚,在马来西亚、新加坡及泰国等地发扬光大,甚至成了这些地方的国菜。其做法是将宰杀洗净的肥鸡,放入调料细火慢煮,然后八九分熟的时候将香浓的鸡汤放入锅中跟米饭煮在一起(也可先熬好鸡油,再将浸泡好的大米,倒入小火慢炒,最后倒入鸡汤蒸熟),总之就是让鸡汤的鲜味透入米粒,每颗饭上都带有浓郁鲜美的味道,油而不腻,香气扑鼻,佐于黄瓜香菜和酱料更佳。
更难得的是,鸡肉饭虽然几经演变,但大部分东南亚人都把这视为海南的传入品,曼谷水门区一家40多年的老店就特意在招牌上注明海南二字,跟某些看到好东西就习惯性盗版成起源X国的棒子完全不一样。
摊位老板手脚麻利的将肥鸡切开,只取鸡脯和大腿上的白净好肉,摆放在香飘飘的米饭上,浇上层特制酱料,摘下些嫩绿的香菜和雕成花瓣的黄瓜片,外赠一碗鸡骨汤,不一会功夫热气腾腾的海南鸡油饭就端到了周昊面前。
眼见这份热食,周昊只觉肚里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,从黎明时候不停奔走的劳累逐渐涌现,整个人只觉的一阵疲倦,连忙拿起勺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。
“生活就是饿的时候能吃饱,困得时候有地方睡觉,无忧无虑一辈子就够了”周昊叼着鸡骨头感慨道:“待的还清了欠黑面具的钱,我大概能有过几天舒坦日子了吧.....”
谁知话音刚落,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怪腔怪调的声音:
“哟,哪里来的黄皮猪,居然敢出现到这里?不知道这里是我们雅利安会社的地盘吗?”
周昊闻言回头看去,只见六七个穿着夸张的家伙出现在了巷口,神情不善的打量着自己,就如同在菜市场挑选肥羊的样子。
鸡肉饭老板见此情景,很熟练的装作没看见,低着头一溜烟跑了。这几个混混似的家伙,没有搭理跑路的老板,反而不怀好意的盯着周昊,慢慢围了过来。
之前说过,哥谭的治安乃是整个美帝最差的存在。看样子运气爆表的周昊算是遇到了大白天拦路抢劫的勾当了。
话说这个时候的周昊,正优哉游哉的走在大街上,暖洋洋的太阳光照在身上,让他感到舒服极了。之所以要用这种遮遮掩掩方式,把弗拉斯要收拾戈登的消息传出去,说到底还是因为周昊实在太了解这些人的性格了。
在跟蝙蝠侠合作之前,戈登是一个固执的老头,对违反原则和正义的事情非常厌恶,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哥谭腐朽堕落的环境中洁身自好。但如果自己冒冒失失跑到戈登面前,大咧咧的说洛布和弗拉斯要合谋整他,那么有很大可能性,是被戈登拉倒局长办公室对质,搞得所有人下不来台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,周昊于是不得不出此下策。
此外更重要的是,自己刚从火车下来,所有的行踪就处于洛布监视的状态,若是再不提个心眼,贸然跟戈登见面,怕是分分钟又惹出洛布的猜疑,花那么多钱反而前功尽弃,因此周昊只能利用记忆中对剧情的了解,选择在这个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,跟戈登来了第一次‘亲密’接触。
虽然这种做法不能第一时间让戈登知道自己是谁,但感情投资不同一般,保持一定的神秘感会使得对方更加记忆犹新,到了合适的时候,带来的好处远比一开始就暴露身份要强。
想到这里,周昊无奈的摇了摇头,顺手给自己点了颗烟,今天一大早开始就忙着勾心斗角耍心眼,一刻都没有停过,真是醉了。
此时已经差不多早上十一点了,哥谭各个街区已经焕发了生机,不辞辛苦的人们用一个个摊位将街道的空隙占满,开始属于哥谭底层穷人们一天的生计。
说实在的,周昊蛮喜欢这种地方,卖假冒药品的墨西哥老头,撅着大屁股给人占卜的黑人师奶,笑容满面推销廉价衣服的同胞,还是小吃摊边油汗琳琳做烤肉的红脖子鬼佬.....各种不同的人夹杂着嬉笑怒骂的市井口音,传入周昊的耳朵里,让他越发清晰的感到自己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,而不是漫画中那薄薄的几页纸片里。
“哎,这个点回去阿卡姆区吃饭怕是要到中午了”周昊看了看天色,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到:“希望这里能找到些正常的亚洲食物....”
之所以这样说,是因为周昊这家伙实在被美国食物搞怕了。一开始也学着其他人那样麦当劳汉堡王点来做主食,可连续三天都是吃这些油炸食品后,周昊只觉得口角起泡,喉咙发炎,看到炸鸡薯条就反胃,实在吃到怕了。
而其他一些食物更是成了他眼里的黑暗料理,比如原本小资用来装小清新的奥利奥饼干,在美帝手里居然简单粗暴的丢入油锅,做成了油炸奥利奥,天知道过几天会不会见到同样被油炸的士力架?再比如一碗普普通通的蛋花汤,美版里加入了大量玉米淀粉,喝起来更加粘稠,味道也变得颇为诡异。而鞑靼牛排则直接是生肉配上可以把人呛死的肉桂,打上个生鸡蛋服用,差点没把周昊看吐了。
幸好阿卡姆区唐人街里有大量中餐馆,这才让周昊没有被饿死。
但眼下挤电车回去的话,正好是午间的高峰期,差不多一点才能到目的地,怕是又要错过中午的饭点。想到这里周昊决定先在这里随便吃点什么对付一下。
经过一番七绕八拐之后,周昊终于在一条非常不起眼的僻静小巷里,找到了家卖泰国菜的小摊。
“一份鸡肉饭,多加鸡排”
周昊找了个位置坐下,朝正在切肉的老板说道。
所谓鸡肉饭,也叫鸡油饭或者文昌鸡饭,最早起源于海南。20世纪初期,随着移民潮,这个菜式传至东南亚,在马来西亚、新加坡及泰国等地发扬光大,甚至成了这些地方的国菜。其做法是将宰杀洗净的肥鸡,放入调料细火慢煮,然后八九分熟的时候将香浓的鸡汤放入锅中跟米饭煮在一起(也可先熬好鸡油,再将浸泡好的大米,倒入小火慢炒,最后倒入鸡汤蒸熟),总之就是让鸡汤的鲜味透入米粒,每颗饭上都带有浓郁鲜美的味道,油而不腻,香气扑鼻,佐于黄瓜香菜和酱料更佳。
更难得的是,鸡肉饭虽然几经演变,但大部分东南亚人都把这视为海南的传入品,曼谷水门区一家40多年的老店就特意在招牌上注明海南二字,跟某些看到好东西就习惯性盗版成起源X国的棒子完全不一样。
摊位老板手脚麻利的将肥鸡切开,只取鸡脯和大腿上的白净好肉,摆放在香飘飘的米饭上,浇上层特制酱料,摘下些嫩绿的香菜和雕成花瓣的黄瓜片,外赠一碗鸡骨汤,不一会功夫热气腾腾的海南鸡油饭就端到了周昊面前。
眼见这份热食,周昊只觉肚里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,从黎明时候不停奔走的劳累逐渐涌现,整个人只觉的一阵疲倦,连忙拿起勺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。
“生活就是饿的时候能吃饱,困得时候有地方睡觉,无忧无虑一辈子就够了”周昊叼着鸡骨头感慨道:“待的还清了欠黑面具的钱,我大概能有过几天舒坦日子了吧.....”
谁知话音刚落,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怪腔怪调的声音:
“哟,哪里来的黄皮猪,居然敢出现到这里?不知道这里是我们雅利安会社的地盘吗?”
周昊闻言回头看去,只见六七个穿着夸张的家伙出现在了巷口,神情不善的打量着自己,就如同在菜市场挑选肥羊的样子。
鸡肉饭老板见此情景,很熟练的装作没看见,低着头一溜烟跑了。这几个混混似的家伙,没有搭理跑路的老板,反而不怀好意的盯着周昊,慢慢围了过来。
之前说过,哥谭的治安乃是整个美帝最差的存在。看样子运气爆表的周昊算是遇到了大白天拦路抢劫的勾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