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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定要这样悲调吗?”
“我想起狄更斯(dics)那篇deathoflittlenell(悼小纳尔之死),你不觉得悲调多么动人吗?shewasdead。nosleepsobeautifulandcalm,sofreefromtraceofpain,sofairtolookupon。sheseemedacreaturefreshfromthehandofgod,andwaitingforthebreathoflife;notonewhohadlived,andsuffereddeath。”
“朱仑呀,你背得好。当然我承认,但是,古今中外,伤逝是一个太老套的反应了,不能少一点或改一改吗?就算锁定老调而论,狄更斯描写的littlenell之死,写得太浅了。其实,唯一比生的美丽更美丽的,乃是生死线上转入方生方死的美丽,方死是血色渐褪、方死是苍白渐浮;方死是馀温渐冷、方死是生机渐消,那种美丽是那么短暂、那么凄迷、那么仅存仅有、那么欲生还休,狄更斯并没写出来。当然他写的,不是十七岁的叫床派。他选错了女主角。要是我,我会特别选出在生死线上有生死线外的死亡画面,十七岁在叫床声中死去,难道不动人吗?一定要伤逝吗?”
“听你这么说,也许伤逝太重了,但总不要忘了那也是一种美,狄更斯笔下littlenell另一段,我背给你听,你来翻译:andnowthebell—thebellshehadsooftenheardbynightandday,andlistenedtowithsolemnpleasure,al摸stastoalivingvoice-rungitsre摸rselesstollforher,soyoung,sobeautiful,sogood。”
“我来翻译。”我说。“那个钟——那个钟声,她生时常常听到、日日夜夜听到的、庄严而喜欢听到的,馀音犹在。如今,却无情的离开了她,那年华如斯的她、那出色如斯的她、那美好如斯的她。”
“你可以做同步口译。”
“我跟不上专家,但专家也跟不上我。像我把soyoung,sobeautiful,sogood翻成年华如斯、出色如斯、美好如斯,专家们就跟不上。如斯有中文里逝者如斯的暗嵌,专家们恐怕更翻译不出来了。”
“如果伤逝是这种规格的,为什么要反对?”
“也不是反对,只觉得应该不老套而已。人生要雨后斜阳,泪眼问花是不够的,还应该跟着笑脸上床。更重要的是,笑脸上床是没有过去式的,也不止于现在式,笑脸上床是一本tense(时态)错乱的方法,它帮聪明人除去了时间因素的折磨。”
“你把死亡陈述得好有彩色,看来死亡好像也值得珍惜。”
“的确值得珍惜,我有一首叫珍惜的诗,你要看吗,就在书桌中间的抽屉里——
珍惜是一帘绮梦,你不愿它醒;
珍惜是一出情戏,你不愿它落幕。
珍惜是一对小奶,你不愿左右选择,
珍惜是一只美丽的脚,你不愿对另只说不。
珍惜是把刹那位长,
珍惜是把春风一度,
珍惜是把死亡高xdx潮,
珍惜是把珍惜凝住。
死亡是什么?死亡是一种凝住。像deathmake、死亡面具那样凝住。”
“死亡面具,一个从林肯(lincoln)死后,就很罕见的东西。它是死人的脸翻出来的模型,比模型还真实,因为它直接来自死人的脸。它先从死尸的脸上做出模子,再用石膏、或蜡、或金属灌铸打造而成。古罗马明用蜡做好,并加上颜色,在入殓时罩在死者脸上,等于加了一层套子、面罩,防御恶魔。然后,它留在死者家中中庭,逢年过节还戴上花冠。中世纪的英国法国也流行,英国西敏寺有好多国王的面具。现在世界存有的有名面具有但丁(dante)的、克伦威尔(cromwell)的、牛顿的、拿破仑(napoleon)的、贝多芬(beethoven)的、林肯的。deathmask,我对它有特别的感觉。它是一种另类的假面具,象征的,却是真的自己。”
“死亡面具,它多么有反科技的意义。科技在为生者留副,复制人身;但死亡面具却为死者加持,复制死相。死者的本尊必将腐朽,但面具不会,复本保存了原版,有了复本,令人想像往生。”
“如果我死了,你会做我的死亡面具吗?”朱仑又出了奇想。
“看到比面具更真实的,在死亡中,我要先享有它,而不是先面具它。如果真有那种境界,我一定在模糊中享有着你,你美丽的死相。”
“我想,人有泄天机的本领,最后应该表现在泄漏自己的死期上。人的死期,也算天机的一种。人该有这种本领,像某些动物一样,自知死期。报上说一家老人院里养了一只花猫,这猫有灵异现象,它守在那位老人身边,迟迟不肯离去,这老人就死了。我想我梦到那只猫。”
“我的朱仑有点胡思乱想,你还没资格见到那只猫,因为你不够老。你要先梦到老人才行。梦到老人还不够,老人正在梦狮子。”
“哦。我想我直接梦到了狮子。”
“人有本领知道自己的死期。那不是见到猫,而是拿起枪。自杀者最知道自己的死期,比上帝还早知道。当然碰到狮子,也可以知道死期了,效果和枪一样好。”
“如果我先死了,你在磺溪大厦、我们的磺溪大厦想我吗?”
“我不想信那种如果。别忘了我大你多少岁。你可以在许多方面抢先,但死就轮不到你抢了。”
“我只是说如果,如果我先死了,你会在这屋里想我吗?”
“当然会。重要的是快乐的想、没有感伤的想。正面的想、没有负面情绪的想。”
“你不难过吗?”
“我不认为难过是一种快乐的、正面的情绪,我不喜欢它。我会朝莫忘欢乐时那种倾向,倾听你那不朽的叫床。并且,谁能预知死后怎样呢?想想英国文学家哈代吧,他三十四岁和他前妻结婚,婚后三十八年,前妻死了,他又再婚,再婚后十四年他死了,死时八十八岁。他被英国女王下令国葬在西敏寺,他的身体,虽然照着女王的意思,但他的心脏,却给挖了出来,埋在他家乡的前妻的坟墓里,这不是身首异处,而是身心两分,多么多情动人的故事呀。”
“那你呢?如果我先死了,你后死,你埋在那儿呢?”
“我我?我有尸可埋吗?”我笑着,有点无奈。“我死后完全捐给台大医学院了,我可算是尸骨无存了。就算存了一副骨架子,与人骷髅相见,我还是无骨可埋了。”
“你死后捐出尸体,你真前进。”
“一般人死了,死后都是全尸,即使被砍头了,照中国的习惯,也不希望身首异处,所以要找专家来,专家叫缀元师傅,缀是连结,元是脑袋,他把砍下来的头,端正的接在脖子上,再用熟练的技巧,在脖子正面左右各缝一针,又在背面补上一针,就算完成归位手继,这样三针缝下来,人又变成全尸了。将来尸骨朽了,好歹还是埋在一起。不过历史上有个人的遭遇很怪,他就是中国人信的关公、关老爷。关老爷被俘后,被孙权砍下头来,但他却身首异处而葬,他的身埋在湖北当阳,首却埋在河南洛阳。原因是曹操要看他的首,所以,传首到洛阳,就地埋在洛阳了。一个人,死后头和身体离得那么远,倒也真罕见。关老爷这家伙一辈子死后走运,由凡人滚雪球一样滚成大神,他的声名死后不知翻了多少番,声名以外,尸体也从湖北折腾到河南,死后真是热闹得很,英国的哈代都比不过他。”
“你呢?你死了,处理你的尸体,还有骷髅相见等问题,是不是?”
“我提供给学医的学生们大体解剖后,并约好,解剖后剩下的skeleton、骨骼,要制成标本,永远挂在医学院的骨科,使恨我入骨的人,永远可以看到。”
“如果不恨你入骨的呢?”
“那他可以来看我一身傲骨。”
“英文有askeletonatthefeast的典故,叫作宴席上的骷髅,起源自古埃及人在重大宴席上,都要当众摆上一具骷髅,提醒人们居安思危、存不忘亡。也许,你的骷髅不该只放在台大医学院,该巡回展示,在宴会中巡回展示,学古埃及人。”
“干嘛?别忘了英文中askeletonatthefeast。的另一意思就是扫兴,hispresenceatthefeast(party)wasaskeletonatthefeast。死了还这样闹人,不恨我入骨了也要重新考虑了。”
“听起来,有点羡慕你死后还这么有骨气,可惜的是,我恐怕看不到了。”
,一定要这样悲调吗?”
“我想起狄更斯(dics)那篇deathoflittlenell(悼小纳尔之死),你不觉得悲调多么动人吗?shewasdead。nosleepsobeautifulandcalm,sofreefromtraceofpain,sofairtolookupon。sheseemedacreaturefreshfromthehandofgod,andwaitingforthebreathoflife;notonewhohadlived,andsuffereddeath。”
“朱仑呀,你背得好。当然我承认,但是,古今中外,伤逝是一个太老套的反应了,不能少一点或改一改吗?就算锁定老调而论,狄更斯描写的littlenell之死,写得太浅了。其实,唯一比生的美丽更美丽的,乃是生死线上转入方生方死的美丽,方死是血色渐褪、方死是苍白渐浮;方死是馀温渐冷、方死是生机渐消,那种美丽是那么短暂、那么凄迷、那么仅存仅有、那么欲生还休,狄更斯并没写出来。当然他写的,不是十七岁的叫床派。他选错了女主角。要是我,我会特别选出在生死线上有生死线外的死亡画面,十七岁在叫床声中死去,难道不动人吗?一定要伤逝吗?”
“听你这么说,也许伤逝太重了,但总不要忘了那也是一种美,狄更斯笔下littlenell另一段,我背给你听,你来翻译:andnowthebell—thebellshehadsooftenheardbynightandday,andlistenedtowithsolemnpleasure,al摸stastoalivingvoice-rungitsre摸rselesstollforher,soyoung,sobeautiful,sogood。”
“我来翻译。”我说。“那个钟——那个钟声,她生时常常听到、日日夜夜听到的、庄严而喜欢听到的,馀音犹在。如今,却无情的离开了她,那年华如斯的她、那出色如斯的她、那美好如斯的她。”
“你可以做同步口译。”
“我跟不上专家,但专家也跟不上我。像我把soyoung,sobeautiful,sogood翻成年华如斯、出色如斯、美好如斯,专家们就跟不上。如斯有中文里逝者如斯的暗嵌,专家们恐怕更翻译不出来了。”
“如果伤逝是这种规格的,为什么要反对?”
“也不是反对,只觉得应该不老套而已。人生要雨后斜阳,泪眼问花是不够的,还应该跟着笑脸上床。更重要的是,笑脸上床是没有过去式的,也不止于现在式,笑脸上床是一本tense(时态)错乱的方法,它帮聪明人除去了时间因素的折磨。”
“你把死亡陈述得好有彩色,看来死亡好像也值得珍惜。”
“的确值得珍惜,我有一首叫珍惜的诗,你要看吗,就在书桌中间的抽屉里——
珍惜是一帘绮梦,你不愿它醒;
珍惜是一出情戏,你不愿它落幕。
珍惜是一对小奶,你不愿左右选择,
珍惜是一只美丽的脚,你不愿对另只说不。
珍惜是把刹那位长,
珍惜是把春风一度,
珍惜是把死亡高xdx潮,
珍惜是把珍惜凝住。
死亡是什么?死亡是一种凝住。像deathmake、死亡面具那样凝住。”
“死亡面具,一个从林肯(lincoln)死后,就很罕见的东西。它是死人的脸翻出来的模型,比模型还真实,因为它直接来自死人的脸。它先从死尸的脸上做出模子,再用石膏、或蜡、或金属灌铸打造而成。古罗马明用蜡做好,并加上颜色,在入殓时罩在死者脸上,等于加了一层套子、面罩,防御恶魔。然后,它留在死者家中中庭,逢年过节还戴上花冠。中世纪的英国法国也流行,英国西敏寺有好多国王的面具。现在世界存有的有名面具有但丁(dante)的、克伦威尔(cromwell)的、牛顿的、拿破仑(napoleon)的、贝多芬(beethoven)的、林肯的。deathmask,我对它有特别的感觉。它是一种另类的假面具,象征的,却是真的自己。”
“死亡面具,它多么有反科技的意义。科技在为生者留副,复制人身;但死亡面具却为死者加持,复制死相。死者的本尊必将腐朽,但面具不会,复本保存了原版,有了复本,令人想像往生。”
“如果我死了,你会做我的死亡面具吗?”朱仑又出了奇想。
“看到比面具更真实的,在死亡中,我要先享有它,而不是先面具它。如果真有那种境界,我一定在模糊中享有着你,你美丽的死相。”
“我想,人有泄天机的本领,最后应该表现在泄漏自己的死期上。人的死期,也算天机的一种。人该有这种本领,像某些动物一样,自知死期。报上说一家老人院里养了一只花猫,这猫有灵异现象,它守在那位老人身边,迟迟不肯离去,这老人就死了。我想我梦到那只猫。”
“我的朱仑有点胡思乱想,你还没资格见到那只猫,因为你不够老。你要先梦到老人才行。梦到老人还不够,老人正在梦狮子。”
“哦。我想我直接梦到了狮子。”
“人有本领知道自己的死期。那不是见到猫,而是拿起枪。自杀者最知道自己的死期,比上帝还早知道。当然碰到狮子,也可以知道死期了,效果和枪一样好。”
“如果我先死了,你在磺溪大厦、我们的磺溪大厦想我吗?”
“我不想信那种如果。别忘了我大你多少岁。你可以在许多方面抢先,但死就轮不到你抢了。”
“我只是说如果,如果我先死了,你会在这屋里想我吗?”
“当然会。重要的是快乐的想、没有感伤的想。正面的想、没有负面情绪的想。”
“你不难过吗?”
“我不认为难过是一种快乐的、正面的情绪,我不喜欢它。我会朝莫忘欢乐时那种倾向,倾听你那不朽的叫床。并且,谁能预知死后怎样呢?想想英国文学家哈代吧,他三十四岁和他前妻结婚,婚后三十八年,前妻死了,他又再婚,再婚后十四年他死了,死时八十八岁。他被英国女王下令国葬在西敏寺,他的身体,虽然照着女王的意思,但他的心脏,却给挖了出来,埋在他家乡的前妻的坟墓里,这不是身首异处,而是身心两分,多么多情动人的故事呀。”
“那你呢?如果我先死了,你后死,你埋在那儿呢?”
“我我?我有尸可埋吗?”我笑着,有点无奈。“我死后完全捐给台大医学院了,我可算是尸骨无存了。就算存了一副骨架子,与人骷髅相见,我还是无骨可埋了。”
“你死后捐出尸体,你真前进。”
“一般人死了,死后都是全尸,即使被砍头了,照中国的习惯,也不希望身首异处,所以要找专家来,专家叫缀元师傅,缀是连结,元是脑袋,他把砍下来的头,端正的接在脖子上,再用熟练的技巧,在脖子正面左右各缝一针,又在背面补上一针,就算完成归位手继,这样三针缝下来,人又变成全尸了。将来尸骨朽了,好歹还是埋在一起。不过历史上有个人的遭遇很怪,他就是中国人信的关公、关老爷。关老爷被俘后,被孙权砍下头来,但他却身首异处而葬,他的身埋在湖北当阳,首却埋在河南洛阳。原因是曹操要看他的首,所以,传首到洛阳,就地埋在洛阳了。一个人,死后头和身体离得那么远,倒也真罕见。关老爷这家伙一辈子死后走运,由凡人滚雪球一样滚成大神,他的声名死后不知翻了多少番,声名以外,尸体也从湖北折腾到河南,死后真是热闹得很,英国的哈代都比不过他。”
“你呢?你死了,处理你的尸体,还有骷髅相见等问题,是不是?”
“我提供给学医的学生们大体解剖后,并约好,解剖后剩下的skeleton、骨骼,要制成标本,永远挂在医学院的骨科,使恨我入骨的人,永远可以看到。”
“如果不恨你入骨的呢?”
“那他可以来看我一身傲骨。”
“英文有askeletonatthefeast的典故,叫作宴席上的骷髅,起源自古埃及人在重大宴席上,都要当众摆上一具骷髅,提醒人们居安思危、存不忘亡。也许,你的骷髅不该只放在台大医学院,该巡回展示,在宴会中巡回展示,学古埃及人。”
“干嘛?别忘了英文中askeletonatthefeast。的另一意思就是扫兴,hispresenceatthefeast(party)wasaskeletonatthefeast。死了还这样闹人,不恨我入骨了也要重新考虑了。”
“听起来,有点羡慕你死后还这么有骨气,可惜的是,我恐怕看不到了。”